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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ML证书制度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

2017年3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在上海组织召开了OIML证书制度工作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由质检总局计量司谢军司长主持,国家计量院方向院长、上海市质监局陶永华副局长,来自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计量检测研究院主要负责人以及全国质量密度、电磁电量、流量、容量、压力和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的秘书长等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制度”(以下简称“OIML证书制度”),即对计量器具颁发由国际法制计量局(BIML)统一规定的合格证书,并由BIML统一注册登记,向世界各国、各地区公布。推行OIML证书互认制度,可在全球降低计量器具的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壁垒,缩短时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通过便利国际贸易开展,互认制度将向包括中国在内的OIML各成员释放“国际红利”,特别是有利于我计量器具产业质量发展和计量水平的国际接轨与提升。

座谈会中,谢军司长指出: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围绕OIML证书制度的重构,聚焦OIML新证书制度实施,研究推进中国实施OIML证书制度工作新机制。国际互认着眼于贸易便利化,有利于降低制度性成本,提高计量器具国际竞争力。要抓住国际组织证书互认制度改革这一契机,力争平稳过渡到新制度项下的同时,也要积极顺应改革,促进我计量体系的国际化发展。一是既要积极实质性参与OIML新证书制度的重构工作,加强研究,又要建立适应OIML新证书制度要求的我新运作机制;二是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国际接轨上下功夫。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要全面采用国际建议和国际标准。要梳理OIML证书制度所涉及的计量器具国际建议与对口国内技术委员会(TC/SC)的关系,厘清国内计量技术规范与国际建议的差异,为加入国际互认安排打下计量规范基础。三是要就迎接国际同行评审,提出工作方案。要捋清时间节点和要求,倒推时间做出具体安排,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迎接国际评审和认可顺利圆满。四是要专题举办学习培训活动,对涉及OIML互认制度的机构和全员开展全面培训。

在座谈会上,总局计量司郑华欣还通报了2017年2月在德国柏林举行的OIML证书制度管理委员会(prMC)第一次会议的有关情况;国家计量院蔡常青介绍了OIML新证书制度对颁发机构和检测实验室的要求;质检总局计量司黄广龙对OIML证书适用的国际建议对口我国技术委员会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对OIML新证书制度的推进工作进行了研讨,均表示要按照质检总局计量司的部署,对OIML新证书体系有关文件开展学习和研究,抓好建立和实施相关工作的落实,加快推进实验室的筹备和人员培训工作,积极响应OIML证书制度改革。

最后,谢军司长就发证机构和OIML检测实验室迎接国际评审和认可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2017年3月13日     被浏览:75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