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利用物理和化学原理的新型医疗器械愈来愈多,这些医疗器械包括诊断仪器和治疗设备,其中有许多是计量器具,直接关系到量值的一致性、稳定性,以及设备的安全性等,由此产生了医学计量这一计量学的新兴学科分支。我国医学计量的时间不长,人们的认识还不一致,计量的内容、方法、管理与医疗技术的发展还不相适应。
我国医学计量的现状
中国的医学计量是始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实施以来发展起来的,在这之前,中国基本没有医学计量这个概念。医疗仪器从开始使用到退役为止从不进行计量检定,医疗中检测出来的参数值是否正确?有源剂量是否超出限值?从来没有人关心和怀疑过,甚至于人体受到超剂量危害后也不知道其真正原因。自从《计量法》实施以来,医院普遍在临床工程科(或医学工程科)内设立了计量室,由专人负责在役医疗仪器的计量检定工作,但只限于强制检定的几种医疗仪器。执行医学计量检定工作的机构是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认可的计量技术机构。
目前,我国医学计量包括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两类。强制检定的项目主要是依据1987年国家计量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在这个目录中与医学计量有关的强制检定项目包括了体温计、血压计、眼压计、心脑电图仪、活度计、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听力计、火焰光度计、分光光度计、比色计、血球计数器、屈光度计等,1999年又增加了验光仪。除了强制检定项目外,我国目前还开展一些非强制检定项目,包括电子医疗仪器(如除颤器、监护仪),放射医疗设备(如X线机、CR、DR、DSA、CT、SPECT、直线加速器、60Co治疗机),医用超声设备(如超声诊断仪),生命支持设备(如呼吸机、麻醉机),医用光学仪器(如准分子激光治疗机、激光刀),实验室仪器(如酶标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
1988年,我国首次发布了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血压计等医疗仪器的计量检定规程,之后,又陆续发布了超声、激光、X射线、光学、电子等医疗仪器的计量检定规程,以及修改版的计量检定规程。目前已有体温计、血压计、眼压计、心脑电图机、外照射治疗辐射源、X射线辐射源、激光源、超声源、分光光度计、血细胞分析仪、眼光仪、瞳距仪、验光镜片箱等强制检定项目计量检定规程,以及心电监护仪、脑电地形图仪、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pH计、毛血管电泳仪、γ放射免疫计数器等非强制检定项目计量检定规程。